为了进一步规范支队警车的管理使用,防止因违规使用警车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10月10日,九支队再次重申公安部“五条禁令”,严格警车管理使用,狠抓队伍教育管理,树队伍正规化形象。
侯新宇教导员要求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到使用警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在驾驶警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通行,定点执勤时警车摆放有序、明显可见,切勿警车私用、特权行车、违章驾驶、乱停乱放,确保民警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
随后,薛山支队长结合支队警车管理使用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是全体民警驾驶警车时严禁警车私用、滥用警灯警报器;
二是驾车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反“五条禁令”,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开特权车、不开霸王车;
三是警车下班后一定要按规定停放在支队驻队停车位,严禁将警车停放在其他地方;
四是全体民警要牢固树立警车使用风险意识,严格遵守警车管理规定,有效防范警车使用风险,杜绝发生涉警车社会事件,维护好高速交警的良好形象。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