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14时20分,焦作高速交警在晋新高速公路查处一起实习期内驾驶客运车辆上高速公路违法行为。
21日下午,焦作高速交警侯德民、伊明浩在晋新服务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沈丘至长治载满人员的客运车起步时多次熄火,十分可疑,民警前去查看,发现司机见到民警眼光游移,神色慌张,民警更加肯定,此客运车绝对有猫腻,立马对车辆进行检查,当民警让司机出示驾驶证,司机多次岔开民警话题,并且说出让民警照顾之类的话,在民警再三执意下,司机不得拿出证件,民警看后,倒吸一口凉气,妈呀,小伙你真胆大,刚拿的证就敢拿一车人生命开玩笑,驾驶员陈某出示的驾驶证为2014年6月20日领取,也就是说陈某还在实习期内,并没有权利驾驶营运车辆。陈某解释是,一时也找不到驾驶人,便抱着侥幸的心理上了高速。民警对陈某给予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危害性,并按规定罚款200元。并通知其营运单位整改。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22条第3款规定,持A1证未满实习期内不能驾驶营运客车,并给于20-200不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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