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交警春运期间严查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
曝光2014年11月份以来违规运行客车及所属企业
为了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在春运来临前,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对2014年11月份以来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及所属企业进行曝光,督促客运企业落实整改,在春运期间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此类违法,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曝光2014年11月份以来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如下:
豫A95150豫AB3819豫AD3365豫AD6798豫AE6566豫AF0960豫AF6639豫AF7178
豫AF7337豫AJ5198豫AJ6956豫AJ7378豫AJ8248豫AP8999豫AT5599豫BG9258
豫C02188豫C22868豫G67958豫G97756豫HB0005豫HC1911豫J60369豫J69666
豫J79333豫N83288豫PC1888豫PQ9618豫PU9999豫PW5666豫PW9990豫Q35888
豫R08668豫R33866豫R88366豫R88369豫R96000豫RJ6600豫S31699豫S75001豫U50158
其中,多次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客车如下:
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豫R88366客车 7次
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豫R88369 客车 5次
河南明珠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豫A95150 客车 3次
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豫AF0960客车 3次
濮阳市汽车运输公司的豫J60369客车 2次
其中,多次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所属客运企业如下:
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 13车次
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车次
河南明珠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车次
洛阳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2车次
濮阳市汽车运输公司 2车次
对通报的客车及所属客运企业,高速交警总队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并将以上违法信息转递抄告至车籍所在地公安交管、道路运输部门,同时抄告车籍所在地的市(县)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追究客运企业主体责任。
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春运期间,高速交警将依法严查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一是加大客运车辆登记检查力度,逢车必查。自2月4日春运启动之日起,全面启动所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省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和各省辖市主要出入口执勤点,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车辆尤其是凌晨2时至5时非法通行高速公路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严查客车、旅游包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二是严查客车违法并定期曝光。严查客车违规运行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客车违规运行等动态违法行为拦截查控力度提高现场处罚率,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曝光。三是加大转递抄告力度,追究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在严格依法处罚的同时,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捕获的客货运车辆严重违法,除将违法信息转递抄告至车籍所在地公安交管和道路运输部门外,抄告车籍所在地的市(县)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追究客运企业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