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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调研文章喜上《人民公安报》
2015-06-30 16:20:18  作者:李璇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511  文字大小:【】【】【
  • 时下,警察的执法环境越来越恶劣,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警察被枪杀案件,这不仅造成无辜群众伤亡,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与此同时将警察如何依法规范使用武器这一议题推向风口浪尖。面对绑架、袭警、暴恐等恶 ...
        时下,警察的执法环境越来越恶劣,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警察被枪杀案件,这不仅造成无辜群众伤亡,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与此同时将警察如何依法规范使用武器这一议题推向风口浪尖。面对绑架、袭警、暴恐等恶性案件,警察究竟敢不敢开枪,警察能不能开枪?针对这一敏感热点话题,洛阳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赵宏涛认真撰写调研文章.调研该文期间,涧西分局退休老警官周静梅同志积极联系帮助作者投稿;市局宣传处长范进通、高速大队大队长蔡卫平给予大力支持;洛阳市公安局瀍河分局副局长贾建国、马国普提供案例分析,洛阳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赵雅琪给予法律咨询,经过多次整理修改,2015年6月29日《人民公安报》务实周刊给予刊登。

 

为警察果断开枪叫好

赵宏涛

       目前,闹的沸沸扬扬的哈尔滨安庆枪案,已经尘埃落定,5月14日,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组公布庆安枪击案调查结果。调查认为,民警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与此同时,央视及各大媒体也将现场视频向全社会公开,一场因警察开枪谁对谁错的舆论热潮终于尘埃落定。

在大量的事实与证据面前,笔者深信,大部分老百姓会为警察的果断开枪叫好!一来人民警察面对恶性暴力案件,通过果断开枪处置,不仅制止了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警察自身安全,从而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来人民警察通过果断开枪,更有效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分子,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百姓岂能不拍手称快!

        值得人们深思的是,近年来全国各地暴恐分子猖獗,绑架、袭警、爆炸等恶性案件频发,因警察不敢果断开枪,最终造成无辜群众伤亡,如2009年新疆7.5事件等,面对这一血淋淋的事实,人民群众不禁要问,警察为什么不敢开枪?警察为什么不能开枪?为什么不能果断处置?事实充分证明,面对暴力恶性案件,警察不敢开枪这一现实问题,这不能不说这是法制的悲哀,长此以往,不仅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与此同时,更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最终危害的是谁?大家不言而喻。

         那么,面对恶性暴力案件,警察为何不敢开枪?究其原因如下:

         一是舆论导向存在偏执。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中国警察因为多种复杂的社会原因饱受批评甚至责难,再者,也因部分警察曾经违法使用枪支侵犯人权的典型案例更让警察开枪成了敏感话题,只要警察一开枪,不管是正义还是非正义,一时间各大媒体、互联网都会闹的沸沸扬扬,把焦点针对警察,仿佛警察开枪都成了“杀人罪犯”,正是这种对警察存在仇恨和偏见的思想意识,从而导致舆论导向的错误,特别是是互联网上,存在恶意炒作等现象,久而久之造成警察不敢开枪。

        二是警察开枪的证据不能得到充分保证。在以往的执勤执法中,因缺乏视频监控,执法摄录仪等高科技装备,即使警察在危急时刻,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常开枪,也因缺乏重要的视频资料做保护,警察开枪后难免会产生惧怕心理,故而警察惧怕开枪。

        三是警察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因素。因警察开枪后还要经过警务督察部门、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当然这也是对警察自身的一种保护,但大部分警察基于明哲保身的传统文化心态和“行为萎缩性”心理因素,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最终导致警察慢慢不敢开枪、不愿开枪。

         毋庸置疑,面对绑架、袭警、爆炸、烧杀抢等恶性犯罪分子,警察不敢开枪,必然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治进程的倒退,最终倒霉的还是老百姓。枪支是公安机关,特别是执行一线警察的有力武器,刑法里有专门规定,在警察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警察可以果断开枪,击毙犯罪,警察在经过开枪前的“口头警告”和“鸣枪示警”后,任何个体的再次过激举动,都将视为直接挑战公权力,警察可以将其击伤、击毙,这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支持。面对暴力案件,如2014年昆明3.1事件等,因警察敢于果断开枪,枪枪命中歹徒,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更加彰显法制文明,这无疑为促进民主法制化建设谱写浓墨重彩的一笔。

        为有效避免警察不敢开枪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更为了警察开枪成为一种常态化,最终是警察做到多开枪而不滥开枪,敢开枪而不乱开枪,使警察的合法“开枪权”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真正让警察手中的枪发挥作用,以此促使社会和谐及法制进步,结合目前中国暴恐事件多发的严峻形势,有关部门应该通过完善制度、依法保护和严格监督,科技投入等相结合的原则,来支持和监督警察果断开枪。

        一是需完善警察开枪制度。鉴于目前的恶性案件频发的严峻形式,因此亟须修改和完善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警察在各种情形下不同的开枪程序,如正在发生或者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可以不经口头警告,将其果断开枪击毙(如2014年昆明3.1事件,2015年5.14哈尔滨庆安枪击案等),因警察在经过开枪前的“口头警告”和“鸣枪示警”后,任何个体的再次过激举动,都将视为直接挑战公权力,警察可以将其击伤、击毙,再者要明确规定警察合法开枪后的权利保障,特别是对于哪些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中果断开的警察给予一定的奖励(如立功或者颁发奖金)。 

        二是需加大科教强警力度。首先是要加大警察的科技装备水平,如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摄像设备,使警察在正当开枪后能证据确凿地替自己辩解,同时也可防范警察违法开枪。再者,应当加大警察的枪支配备技术含量,尽可能使用非致命性弹药,大量配备防暴枪,尽可能少配备军用枪支等,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可用这些非致命枪支将犯罪分子击伤后制服,以此避免一枪毙命。

        三是需媒体的大力支持。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特别是近年来伴随互联网的诞生,一切别有用心的人往往会捏造大量事实,以此颠倒黑白来污蔑警察。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让大量的事实来证明,面对袭警、暴力恶性案件等警察必须开枪,以此充分得到百姓对警察开枪权的支持,展示民主法制的魅力。这就需要媒体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警察果断开枪的案例,需通过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向社会及时公布,用充分的事实依据来证明警察果断开枪的必要性、严肃性,这不仅能促进社会和谐,更能以此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最终是警察做到多开枪而不滥开枪,敢开枪而不乱开枪,使警察的合法“开枪权”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