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9日中午12时50分许,省高速交警总队九支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在京港澳高速公路546公里西半幅,车牌号豫FCxxx 的驾驶员罗某驾车与前方大货车发生刮擦,肇事车辆逃逸,请求出警。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经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发现事故痕迹与报警当事人陈述不符。民警通过调取站口监控发现,该车是当天中午12时44分由鹤壁站上站,由北向南行驶至546公里处报警,而在此之前,该车于12时0分已由鹤壁站下站,下站时监控显示该车已经受损,且受损情况与事故现场一致。由此办案民警断定驾驶员罗某报假警。
经办案民警说服教育,在调取的监控录像的“证据”面前,当事人罗某最终承认自己报假警。原来罗某前几日驾车去郑州,办事时将车停放在路边,待办完事返回至车旁时,发现车被刮擦,罗某随即向保险公司报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罗某说,像他的这种情况,没有发现肇事车辆,只能报销70%的车损。罗某感到很气愤。后经朋友“指点”说,再报一次警,就说车是在行进过程中被剐蹭的,但肇事车辆已逃逸,这样就可以报销100%了。于是,罗某便将车开回鹤壁,后又将车开上高速公路,制造了一个假事故现场。没想到自己认为很完美的事故现场一下子被民警识破。罗某面对自己应该受到的处罚,后悔不已。
高速交警九支队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遇到交通事故要依照法律,合理合法的进行理赔,切不可为了贪小便宜走偏路,做违法的事。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