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市局、支队统一安排部署,高速管理处决定组织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
一、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
(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三)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四)参加非组织活动;
(五)组织、支持、参加非法活动;
(六)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言论;
(七)违反组织程序或超越权限,重大事项不按时请示报告;
(八)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恶意中伤他人;
(九)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十)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谋取非法利益。
二、实施步骤
对照治理内容,对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深入查摆、整改。党员干部要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进行公开承诺。支队各党支部负责人向支队党委承诺报备,班子成员及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向支队纪检督察部门承诺报备,其他党员干部向本单位党支部承诺报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评议。
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帐,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把专项治理工作放在重点工作之中来谋划和部署。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和支队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组织统筹好有关工作,确保实现党组织、党员干部全覆盖。
(二)突出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自查自纠阶段,要认真查摆遵守政治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梳理成明细表,结合职责分工认领整改,坚持“跟踪查”、“回头看”,对党员干部和自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从严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一律上报支队纪检督察、政工等部门处理,绝不姑息养奸、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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