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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发出新学年交通安全提示
2015-09-01 10:17:0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53  文字大小:【】【】【
  • 公安部交管局发出新学年交通安全提示 2015年08月31日20:38 法制网-法制日报 0分享添加喜爱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法制网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刘子阳 各地陆续迎来开学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出 ...

  法制网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刘子阳 各地陆续迎来开学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出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学校、家长、校车驾驶人和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校车驾驶人,新学期校车启用前应对车辆相关部件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技术状况良好;驾驶校车严禁超员超速,遇危险路段应谨慎驾驶。近日,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严格督促随车照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学生家长,要真正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并配合学校或者校车运输企业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同学们,上下学路上要注意观察路况,不要低头玩游戏、随意嬉戏打闹;等候校车时,要站在规定区域内等候,乘车时,要遵守随车看管人员的劝导指挥,下车时,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日前,公安部开展了“打非治违”五个阶段统一整治行动,校车是重点治理对象之一,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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