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高速公路某个点时速最高值达到217公里和在65公里范围内平均时速217公里哪个更危险?大家心中答案肯定是后一个,因为平均时速已经217公里了,最高时速也许会更高!但就是这个平均时速217公里的“高速潜伏快车手”经过两个测速点时却都不超速,大家可以想象这种超速的安全隐患有多大!如果不是区间测速,他的超速违法可能只有飞车上的人知道,也许还有事故会知道。河南高速交警在曝光56位“高速潜伏快车手”(平均速度超速50%以上)警示群众安全出行的同时,通过区间测速严查“潜伏快车手”,同时缉查布控智能报警织就“高速天网”查处交通违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悲剧】超速悲剧不断上演
午夜飞车导致车毁人亡。2015年9月16日午夜,一辆黑色轿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原阳段622公里处时与一货车发生事故,又与桥墩碰撞起火,导致车毁人亡,事后调取监控显示,在发生事故前方6公里该车车速153公里/小时。
实习司机违法上高速,超速超载翻车致3死1伤。2015年8月18日,沪陕高速商界段发生一起单方车祸,事发小轿车的驾驶员是19岁的商洛人李垣璞,车上载了5个人,分别是16岁的何某、19岁的梁某、16岁的张某、16岁的陈某、18岁的王某。车祸发生时,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车人梁某、王某、张某、陈某被甩出车外。
梁某准备升高三,王某今年已考上陕西科技大学,两人当场死亡。陈某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全身多处骨折。驾驶员李垣璞和副驾驶座的何某都系着安全带,所以并无大碍。梁、王两人都是家中独子,张某家还有一个弟弟,这场事故让三个家庭几近崩溃。“直到现在,都不敢给孩子奶奶说,怕老人受不了打击!”梁某的母亲悲痛地说。王某的父亲哭着说,孩子今年考上大学后,全家人都很高兴,当天孩子出去玩儿,他想也算是庆祝,没想到,就这么没了……
导致事故的原因是,李垣璞在驾驶证实习期内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在雨天超速超员行驶是事故主要原因,王、梁、张、陈4人乘坐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是事故次要原因。
旅游客车雾天超速酿惨剧。2012年5月13日凌晨5时45分,豫C63126的旅游客车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大雾迷漫的高速公路上一路狂奔,当行驶到连霍高速开封段509公里北半幅时,突遇前方道路拥堵,因雾中视线不清(能见度不足50米),疾速奔驶的旅游客车来不及反应,“碰”的一声,一头撞在一辆桑塔纳轿车上,轿车夹在旅游客车与前方的两辆重型货车中间,应声变形,当场起火,桑塔纳车上5人全部遇难,客车上1人死亡。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办案民警通过调取客车GPS监控系统发现,该客车5月10日15时55 分从洛阳出发到山东威海、长岛包车旅游,直到5月13日5时53分返程到连霍高速开封段车辆追尾起火监控提示“天线短路”才终止。GPS动态监控中显示,该旅游客车通行高速公路时基本上处于“超速报警”状态,最高时速达到122公里,就是在车辆发生事故前几分钟大雾中车速依然是100公里/小时(5月13日5时42分)。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当时在高速公路行驶时的能见度不足50米,该车雾天行车严重超速。
超速引发客车重大事故。2015年3月2日23时许,一辆实载33人“营转非”大巴车行至河南226省道林州市五龙镇境内45公里加700米长下坡转弯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驾驶员操作不当,撞断公路右侧防护栏,翻下山坡,造成20人当场死亡、13人受伤。
……
【曝光】区间测速监控超速,56位“高速潜伏快车手”被曝光
2015年3月3日,一辆车牌号为浙DJ158N白色大众轿车3时15分31秒在沪陕高速南阳段1061公里+500由西向东行驶,车速为111公里/小时,3时33分05秒经过996公里+700时,车速为108公里/小时,过两个测速点都不超速,但平均速度是217公里/小时,超速80%。
2015年4月10日,一辆车牌号为浙GWV009保时捷(帕拉梅拉)轿车15时3分22秒在沪陕高速南阳段1061公里+500由东向西行驶,车速为95公里/小时,15时30分03秒经过1151公里+800时,车速为100公里/小时,过两个测速点都不超速,但平均速度是203公里/小时,超速69%。
2015年6月21日,一辆车牌号为豫AM0V36黑色奔驰轿车6时43分33秒在连霍高速洛阳段678公里+700由东向西行驶,车速为100公里/小时,6时56分46秒经过巩义段636公里+900时,车速为106公里/小时,过两个测速点都不超速,但一看平均速度是189公里/小时,超速57%。
2015年9月23日,一辆车牌号为豫R9N890宝马轿车19时50分15秒在沪陕高速南阳段1061公里+500由东向西行驶,车速为108公里/小时,20时19分35秒经过1151公里+800时,车速为112公里/小时,过两个测速点都不超速,但平均速度是184公里/小时,超速53%。
……
超速引发的悲剧在不断上演,十次事故九次快!我们谁都知道,但超速车辆依然在继续,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卡口电子眼监控下的路面上,可以看到地面上层层刹车印,通过电子眼监控我们还可以看到多辆车行驶到电子眼附近突然减速的身影,驾驶员看到电子眼首先想到的是踩刹车,怕电子眼抓拍而降低车速,唯一没有想到的是自身安全。
其实,这种看到电子眼踩刹车的行为是徒劳的,区间测速使踩刹车规避测速成为历史。据河南高速交警总队法制部门负责人介绍,好多固定测速点已被大家熟知,一些经常在某高速路段行驶的驾驶员,当车辆行至测速监控设备时,他们就会暂时降低车速,逃避测速,从而使部分固定测速设备成为摆设,不过,随着全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设立,驾驶员再想“投机”超速已经不可能,“潜伏快车手”浮出水面。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些依然在玩“小聪明”的“高速潜伏快车手”。
今年前三季度省内高速公路区间测速超速50%以上的小型车有:
豫AE2F50豫A6SQ01豫FF8877豫GP1881豫AL5J01豫H33379
豫SS5678豫R00W92豫E5678W豫EGB609豫EQ3111豫AA91B1
豫AC93M6豫FE0123豫A009FF豫AM0V36豫A9LS58豫MP8889
豫E0016Y豫A70777豫E55955豫E888H8豫AN3B00豫AN4N56
豫E78660豫E26970豫GS9626豫A621UN豫EYP488豫R9N890
冀A74444冀AS8372冀JTP535冀D1V618冀DA6288冀DPP999
冀D9W999京NW6V00京NY99V8京A70711京NAD363京NX6E98
京QX3W56京KN2952晋KN8555浙DJ158N浙CX0U90浙K0161Z
浙GWV009皖EB5528皖KM5556陕A29088陕A2AH27闽D00S17
苏M50567苏F42Y55
【危害】超速是马路第一杀手,“潜伏快车手”危害更大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上面惨痛的事故教训中我们可以看出,“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被称为“马路第一杀手”,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看,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高达3成以上。超速行驶所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1、超速会降低驾驶员反应能力。据相关部门测试,时速为40公里时,一般驾驶员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内的物体;时速为100公里时,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内的物体了;超速行驶,驾驶员视野就变窄,视力减弱,如果前方有突发情况就很难及时进行处置,而事故就是发生在这一瞬间。
2、超速使制动距离延长。在高速上行车,车速越快,制动距离就越大,据测试,在同等条件下,时速分别为40公里和60公里时,同在物体25米处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制动安全期前者为21.6米,后者为39.1米。而超速行驶,制动非安全期延长,就容易造成事故。如高速公路上多发的连环相撞往往是因车速过快而又不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所致。
3、超速影响操作稳定性。超速行驶车辆操作稳定性就较差,尤其是遇到弯道,很容易使车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据有关测算,在同等条件下,车速提高1陪,其离心力会增大3陪,可见,车速太快翻倾是一定的。
4、超速易导致爆胎。在高速上行车,机动车长时间超速运行,发动机及传动部位处于连续疲劳状态,加剧了机件的磨损,极易发生故障;对车轮更是不利,超速还提高了摩擦温度,轮胎极易老化、变形,引发爆胎事故。据国外资料,如果一辆时速超过160KM的小车发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系安全带,司乘人员的死亡率是100%!
5、加大事故严重程度。在发生事故时,车速增加一倍,冲击力加大一倍,车速越快、撞击力造成的破坏越大,引发的交通事故多为恶性事故。
在超速违法行为中,“潜伏快车手”危害更大。区间测速测的是平均速度,也就是说某个时间段车速有可能会高于这个速度,而且从第一个例子中时速153公里导致车毁人亡,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平均时速超速50%以上意味着什么?导致车毁人亡的可能性更大,后果不堪设想;除了以上超速危害之外,“潜伏快车手”还有一个危险:在看到电子眼后踩刹车规避测速时,车速突然下降,极易导致追尾事故发生。也就是说“潜伏快车手”不仅因超速极易追尾别人或引发其它事故,而且极易被追尾。
【解读】区间测速测平均速度,“投机”超速成历史
什么是区间测速?区间测速是在同一路段上布设两个相邻的监控点,基于车辆通过前后两个监控点的时间来计算车辆在该路段上的平均行驶速度,并依据该路段上的限速标准判定车辆是否超速行驶。简单地说,区间速度=区间距离÷运行时间。比如,该高速路段两个测速点之间是120公里,限速120公里/小时。如果你1个小时或1个小时以外跑完了,你的平均时速就低于120公里/小时,如果1个小时之内跑完了,那你就超速了!
区间测速系统是通过在道路卡点架设摄像机建立监控抓拍系统,对道路卡点监测区域内所通行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抓拍、以获取车辆行驶速度、交通流量、车辆的牌照号码、颜色、物理大概尺寸以及驾驶员特征等信息,再将信息通过传输网络传输到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控制分中心的数据库中进行数据存储、查询、比对等处理,为有效打击违法超速、肇事逃逸、可疑车辆等各种违法行为提供有效地技术支持。这些信息也可以用于对交通流量的自动分析、统计和用于对违法、违规车辆进行处理的法律依据。
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区间测速可以有效克服了单点测速的不足,更加科学全面的对超速行为进行监控。在采用区间测速系统前大多是采用“单点测速”,在公路上选一个或多个固定的位置安装电子眼,对机动车辆行驶到该点的速度进行测定,判断其是否超速。这种单点测速方法有明显的不足,当超速车辆驾驶人看到或导航发现单点测速抓拍设备后,往往会采取突然刹车减速的方法来逃避抓拍,一旦过了测速点,继续加速行驶,使得一些测速点形同虚设。同时,由于为逃避抓拍而在短距离内突然减速的行为还十分容易造成车辆追尾等交通事故,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因此单点测速有其局限性,而区间测速系统采用检测全程平均车速的原理,则有效的克服了单点测速的不足,使超速车辆驾驶人躲避电子眼的超速行为成为历史,在逃避超速违法抓拍无空可钻的情况下,绝大多数驾驶人会打消侥幸心理,在限速值内依法行驶,从而有效遏制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
【体验】来,瞅瞅“区间测速”长啥样
为一探区间测速的威力,昨日,记者上路体验了连霍高速郑州巩义段636公里+900到郑州沟赵西592公里+200的区间测速路段。
下午15时,记者驱车从连霍高速郑州巩义站上站,沿连霍高速一路向东行驶。15时15分,车行至连霍高速郑州巩义段636公里左右时,记者正四处寻找区间测速起点,车上的导航GPS预警就响起“前方有违章探头”的语音提示,果然,前方不远处一龙门架上,架设了4组摄像头和雷达、探灯等装置,驶过该测速点后,导航就不吭了,旁边很多小车开始加速,很快就没了影子……
记者一路保持100公里/小时左右的速度行驶,15时40分许驶过沟赵西592公里+200处区间测速终点。而后,记者回到省高速交警总队,工作人员通过区间测速工作平台,调出了记者刚才的行车信息。
照片就是证据,面部表情清晰可辨。该路段区间测速系统拍下了记者车辆经过起点和终点时的两张照片,照片十分清晰,别说车牌、车型,就连记者在车内抬头观察探头的面部表情都可分辨。起点照片上方一行红字详细记录了车辆经过该测速点的相关信息,其中,经过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时15分16秒50毫秒,经过时速度为98公里/小时,经和终点信息比对,记者在该区间路段的平均时速为100公里/小时。
“如果车辆平均速度超过120公里/小时,就会被系统记录在案,作为处罚依据。”工作人员帮记者调出区间测速系统记录的部分超速违法车辆信息,其中,一辆路虎越野车通过连霍高速巩义段区间测速路段时,通过起点和终点的时速分别为117公里/小时和110公里/小时,均不超速,但记录显示,该车用了1095秒就跑完了连霍高速郑州巩义段636公里+900到郑州沟赵西592公里+200区间,其平均行驶速度为146公里/小时,超速21%。
记者发现,大多车辆超速违法情形都如出一辙。
【查处】89段区间测速点段布控全省,“潜伏快车手”不要抱侥幸心理!
据悉,我省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系统是在定点测速的基础上升级而成,把点连成了“线”,既测车辆通过定点的时速,又算区间的平均速度。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已有原来的57个区间测速点段增加到89个区间测速点段,布控全省高速公路。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在全省高速公路周密部署区间测速,就是用科技手段让这些“潜伏快车手”现出原形,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织密区间测速点段,消除安全隐患。在此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这样既危险又违法,而且一超速就被抓。
11月11日15时许,王某驾驶豫AE2***白色色轿车去西安经过连霍高速豫陕省界站时,被高速交警拦下,“你14时10分在连霍高速三门峡段车辆超速”,急着赶路的王某这才想起刚才车速开的比较快,没想到刚超速就被查获;在连霍高速郑州柳林站、沟赵站、京港澳高速郑东新区站、全省高速各省界站因超速等“违法未处理”缉查布控系统智能报警被高速交警依法拦下。
在西面的连霍高速三门峡豫陕省界站,
在东面的连霍高速商丘豫皖省界站,
在北面的京港澳高速安阳豫冀省界站,
在南面的京港澳高速信阳豫鄂省界站;
在郑州周边高速公路各收费站;
在各省辖市高速公路主要收费站口;
……
全省高速交警通过“卡口电子眼的‘法眼监控’——缉查布控系统智能预警——公安部‘大数据’的‘大脑’智能分析‘二次识别’——执勤民警现场拦截查处”的新型勤务模式,时刻监控、预警着经过的违法车辆,高速交警在前方现场拦截查处。目前,河南高速交警在全省高速公路建立起“省界站——各省辖市主要收费站——郑州周边站”三道缉查布控网络,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定点测速、区间测速织密全省“高速天网”,让违法车辆无处藏身。
【链接】超速违法行为法律处罚相关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2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200元,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其中将营运客车严重超员纳入危险驾驶罪,11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