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事故预防疏堵保畅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民警各类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与应用,确保不发生交警和协管员伤亡事故。
一、提高执勤安全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到位。加强各中队对执勤执法安全的重视程度,坚决避免执法时注重效率忽视质量、强调程序忘记安全,防止个别民警心存侥幸、遇事轻信能避免、缺乏安全防护意识,坚决禁止各类不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下进行的执法执勤活动,如停车纠违不开启应急灯、对当事人在警车驾驶员一侧进行处罚、横跨高速公路纠违、驾车巡逻不在路肩行驶,有时甚至出现逆向行驶、超速行驶(60—80公里每小时)等现象。
二、完善执勤执法过程中应佩戴的单警防护设备。要求全体民警上路执法执勤时,严格按照要求戴齐应带防护装备,如: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对讲机、放光背心或反光服、肩灯(夜间)、强光手电(夜间)等。同时狠抓应用,严禁民警虽然佩戴,但“不能用、不会用、忘记用”等情形的发生,严重影响执勤执法质量,对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带来巨大隐患。
三、重点加强警务车辆装备充足、保养及时。冬季上路执勤时,严禁个别车辆存在带病上路现象,及时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按要求每台执勤车辆至少装载10个以上发光锥筒(勘查车15个以上)、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灭火器、急救箱(包)、工具箱等装备,现场勘查车还应携带勘查箱、夜间照明设备(高强度强光手电等)、物证收集袋等,处置危化品泄露交通事故时还应携带防化、防毒装备。坚持以“有备无患、严防万一”为原则,本着“执法质量争一流、民警安全无小事”,最大限度地做好民警、协管员的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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