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路况#截至11月19日7:00,因雾管制的路段有:三淅高速全线,南林高速红旗渠开发区站-豫晋省界站,郑卢高速上戈站-长水站,请提前绕行,省内其它高速正常通行.施工绕行提示:连霍高速郑州惠济站及京港澳高速信阳站封闭施工,请提前绕行.更多路况请下载河南"高速警民通"http://peopleurl.cn/DR16Lf
当前,雾霾冰雪恶劣天气逐渐增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冬季雾霾、冰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冬季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给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带来的不良影响,11月19日,高速交警总队召集全省高速交警支大队负责人在洛阳召开“全省高速公路冬季保通暨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工作洛阳推进会”,推广洛阳高速交警雾区主动引导及防撞预警系统示范路段工作经验,部署开展全省高速公路冬季保通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保障群众出行顺畅和生命财产安全。
【现场体验雾天防撞“神器”】
在会议召开前的18日夜间,首先组织各高速交警支(大)队长观摩学习了宁洛高速洛阳伊川段“雾区主动引导及防撞预警系统”示范路段工作情况,现场体验了雾天防撞“神器”根据能见度高低、车流情况智能改变爆闪颜色,预警引导过往车辆安全通过团雾路段。
观摩车辆来到宁洛高速洛阳伊川白沙坡段一处团雾易发路段(K709-K711)时,车刚进入雾区,高速公路两侧雾区主动引导及防撞预警系统智能警示灯带开始黄灯闪烁,当前方有车辆时,三组警示灯(约72米)由黄灯闪烁警示变为红灯闪烁警示,提示前方车辆和车距,一路警示向前……该雾区主动引导及防撞预警系统根据雾区能见度高低、车流情况、前方是否有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因素分级警示预警:雾区能见度较低时黄色预警引导,能见度低雾霾严重或发生事故时红色预警引导,即使在浓雾环境下也能够向过往车辆提供全天24小时的高反差的分级警示;同时道路两侧主动引导系统内置车距检测器对雾区动态车辆进行检测和定位,并通过智能警示灯带(三组警示灯)对经过的每一辆机动车进行尾迹显示,使进入雾区的所有车辆均可获知自己与前车的距离,跟着车辆行进中前方三组智能警示灯变为红灯警示,知道前方有车及车距,而后方又有车辆时,前方同样有三组智能警示灯变为红灯警示注意前方车辆……有效避免雾区车辆追尾事故发生;如果前方发生事故了,全段红色警示灯智能警示。
洛阳高速交警大队民警李旋介绍说:“当司机进入雾区出现黄色警示灯时会注意减速慢行,当黄色警示灯变成红色警示灯时,是提示前方不远处有车或者有事故,要更加小心,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技术人员介绍说,本“雾区主动引导及防撞预警系统”可以在任何能见度环境环境下均可向过往车辆提供高于当前视距1.5倍的线形诱导,根据雾霾浓度变化自动调整诱导透雾指数:雾区能见度较低时黄色预警引导,能见度低雾霾严重时红色预警引导。该系统不仅可以智能监测自动运行,同时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可以远程操控。
【洛阳高速有了雾天防撞“神器” 红灯闪烁前方72米有车】
位置在宁洛高速伊川白沙坡段,为全省引进的首套系统。
冬季高速公路行车最担心的就是团雾,驾驶人准确判断车距的难度增大,事故隐患增加,团雾也成了高速事故的头号杀手。洛阳高速交警大队在宁洛高速洛阳伊川白沙坡段一处团雾易发路段(K709-K711)安装了一套智能雾区引导及防撞系统,长约2公里。
【灯带闪烁 让路显形】
这个“神器”究竟是怎么工作的呢?据了解,智能雾区引导及防撞系统是在高速公路两侧安装提示预警灯,预警灯是成对、对称性安装在中间护栏和路边的防撞栏上,一个断面安装四个预警灯,这四个灯构成一个灯组。对称的两个预警灯通过发射孔不断相互发射、接受红外线信号,当有车辆经过时信号被车辆阻断,红灯就会跟黄灯一起同时亮起闪烁。车辆行驶出72米后,红灯便会熄灭。这种灯在雾天的透光度是普通信号灯的3倍,能够非常有效的提醒驾驶员注意车距和车速。
【前方有没有车 一目了然】
该系统主要解决雾天高速公路在途车辆的“指路”及雾天防止在途车辆追尾的“防撞预警”二大功能。
驾驶员可以通过路两侧红灯闪烁的情况判断跟前车的车距,如果没有红灯闪烁证明前方没有车辆,有红灯则表明前方72米处有车辆。驾驶员也可以通过远方红灯闪烁的情况判断车辆的多少。如果全是红灯证明车辆很多,红灯稀少证明前方车辆也少。
【全国多地示范应用 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
洛阳高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牛卫波介绍,宁洛高速白沙坡段既是我市高速公路中团雾易发路段,也是事故多发路段。在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中,此生事故是危害最大的,该系统可有效为后方车辆提供车距提示和防撞提示,降低次生事故的发生率。
牛卫波说,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公安部组织的江西、湖北、安徽等示范应用中,同比事故率降低72.6%,在山东省近百公里的实际应用中,同比事故率降低81.3%,宁洛高速洛阳伊川段雾天防撞“神器”是我省引进的首套雾天防撞“神器”。
【部署全省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保通】
推进会上,高速交警总队对全省高速公路冬季恶劣天气保通及当前的管控工作重点进行了具体部署落实。
(一)雾霾天气保通措施
1、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
(1)加强巡逻管控。出雾路段所在地高速交警支(大)队进行不间断巡逻,及时向总队指挥中心报告路面情况,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可变信息板发布信息等方式提醒车辆驾驶员保持安全车距、车速。
(2)间断放行。通知出雾路段远端各收费站对进入雾区行驶的车辆实行间断放行,控制进入出雾路段车流量。
(3)施工区域管理。出雾路段所在地高速交警支(大)队责成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停止施工作业路段的施工,对因局部开挖、无法及时撤离的,应增设各种警示标志和灯具。
(4)发布提示信息。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通过广播、网络、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告知车辆进入出雾路段后限速每小时60公里,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
(1)加强巡逻管控。出雾路段所在地高速交警支(大)队进行不间断巡逻,及时向总队指挥中心报告路面情况,并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可变信息板发布信息等方式提醒车辆驾驶员保持安全车距、车速。
(2)间断放行。通知出雾路段远端收费站对进入雾区行驶的车辆实行间断放行,控制进入出雾路段车流量。
(3)限车型通行。通知出雾路段远端收费站禁止7座以上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禁止出雾路段远端各服务区内滞留的7座以上客车和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4)维持站区秩序。各高速交警支(大)队应派出民警或协调辖区路政部门派出人员到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协助维持站区秩序,提示行车注意事项,劝返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
(5)施工区域管理。出雾路段所在地高速交警支(大)队责成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停止施工作业路段的施工,对因局部开挖、无法及时撤离的,应增设各种警示标志和灯具。
(6)发布提示信息。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通过广播、网络、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告知车辆进入出雾路段后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7座及以上客车和载运危险物品车辆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
(1)关闭高速公路。当能见度小于50米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时,由总队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关于关闭高速公路的指令,并通过媒体、各收费站入口及沿线可变信息板共同对外发布信息。高速公路关闭后,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在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区部署警力或协调路政部门派出人员,禁止车辆驶入关闭路段。关闭路段内各收费站原则上禁止一切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执行警卫、救援等特殊任务的车辆除外)。
(2)主线分流。关闭高速公路后,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联合路政部门在关闭路段两端第一个具备分流条件的收费站下道口对进入关闭路段的车辆实施主线分流。分流点发生交通拥堵,长度超过2公里的,要迅速组织人员在分流点来车方向第二个具备分流条件的站口组织二级分流,必要时可组织多级分流。
(3)疏导分流点车辆。在采取分流措施时,要尽快将分流点的车辆疏导下站,尽可能避免分流点车辆囤积。因分流造成收费站堵塞,车辆无法及时分流下高速公路的,或高速公路很快即可开通的,分流点人员可指挥车辆在分流点来车方向超车道、行车道内有序停放,但不得占用应急车道,无应急车道的高速公路,不得占用最右侧的车道。
(4)预留收费站应急通道。关闭路段内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关闭后预留应急通道,保证特勤车辆、救援车辆等必须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需求。
(5)加强巡逻,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关闭后,涉及高速交警支(大)队要加强关闭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收集、上报路况信息,并引导路面滞留的车辆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6)维持站区秩序。各高速交警支(大)队应派出民警或协调路政部门派出人员到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
(7)施工区域管理。出雾路段所在地高速交警支(大)队责成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停止施工作业路段的施工,对因局部开挖、无法及时撤离的,应增设各种警示标志和灯具。
(8)发布提示信息。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通过广播、网络、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发布道路关闭信息,告知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9)加强服务区管理。通知关闭路段内服务区关闭出口,禁止滞留在服务区内的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并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10)警车带道、间断、限速或限车型放行。路面滞留车辆过多或遇有大型运输保障任务的,可与下一站口提前联系,高速交警与路政部门联合采取警车带道、间断放行、限速或限车型通行等方式,让部分车辆通过管制路段。实行带道通行要制定周密方案,谨慎实施、确保安全,带道车辆不得少于两台。
(二)冰雪天气保通措施
按照“冰雪天气不封路”的原则,科学采取各项处置措施,慎用限车型通行、封闭道路等措施,确因重特大交通事故、路面严重结冰无法通行等原因需封闭道路的,须报告总队指挥中心。
1、督促除雪融冰。辖区出现冰雪天气的高速交警支(大)队按照“边降边除”的原则,督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及时、有效开展除雪融冰工作。
2、加强巡逻管控。辖区出现冰雪天气的高速交警支(大)队进行不间断巡逻,随时掌握路面除雪融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总队指挥中心报告路况信息。并通过鸣响警报器、话筒喊话、可变信息板发布信息等方式提醒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
3、专人值守道路重要节点。辖区出现冰雪天气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督促、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在隧道、桥梁、陡坡等易结冰的重要投放车辆防滑链、草苫、炉渣、沙土等物资,并安排专人值守,车辆发生事故、故障和侧滑等情形时,由值守人员及时进行处置,保障道路通行。
4、发布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出现冰雪天气后,各高速交警支(大)队要通过广播、网络、路面(收费站)可变电子信息板等渠道,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提示驾驶人冰雪路段行车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全省大面积出现冰雪天气后,总队指挥中心派民警进驻省交通广播电台直播室,现场解答听众路况咨询,接受报警求助,全方位发布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信息。
5、限速通行。辖区道路出现冰雪天气后,要在收费站口、路面可变电子信息板、警车(路政车)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限速通行信息,提示驾驶人降低车速。
6、警车带道压速通行。路面或站口滞留车辆较多时,可与相邻高速交警支(大)队提前联系,联合路政部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警车带道压速通行的方式,分批次护送滞留车辆通过冰雪路段。实行警车带道通行时,要联合路政部门制定周密方案,谨慎实施,带道车辆不得少于两台。
7、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对于车辆发生的未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较小,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先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现场复杂,短期内无法清理的,固定证据后将事故车辆移至应急车道等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并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恢复道路通行。
【在全省高速公路重点团雾多发路段推广应用雾天防撞“神器”】
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洛阳高速交警大队在宁洛高速洛阳段雾区主动引导及防撞预警系统预警引导效果非常明显,高速交警总队将在全省高速公路重点团雾多发路段首先推广应用该雾区主动引导及防撞预警系统,为群众出行保通,确保群众出行平安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