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速交警多种形式开展“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社会宣传效果明显】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河南高速交警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媒体广泛关注,社会宣传效果明显。
【梳理总结高速危险驾驶“七宗最”,媒体广泛关注】
12月2日,高速交警总队总结今年来多种危险驾驶行为,梳理出危险驾驶“七宗最”:违法数量最多的危险驾驶行为——超速、最不自觉的危险驾驶行为——开车打电话、最误人误己的危险驾驶行为——占用应急车道、最不认为自己违法的危险驾驶行为——高速上违法停车、最危险的危险驾驶行为——高速上逆行、车窗抛物——最不文明的危险驾驶行为、毒驾——增长最快的危险驾驶行为,并指出各种危险驾驶的危害,提示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宣传发布查获河南高速涉嫌危险驾驶罪第一例,有效震慑犯罪,消除安全隐患】
12月1日夜,在今年122“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焦作高速交警查获一小型客车核载9人,却装载17人,超员88.9%,成为河南高速公路范围内涉嫌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危险驾驶罪第一例;与此同时,报道12月2日15时40分许,河南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执勤民警崔昌海、张凤伟在京港澳高速郑东新区站执勤检查一辆安徽客车(皖L06066)时,民警一登上客车,看到车厢走廊里超员,司机凌某解释说在连霍高速商丘服务区另一辆客车故障,车上乘客分流到他的车上超员了,经民警核查发现,该客车核载53人,实载60人,超员20%以下,该客车所属客运公司为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民警将超载人员已分流到其他车辆,消除违法状态,超员客车依法将处200-500元罚款,记6分;焦作高速交警查处一辆皖K牌照的大巴车时,突然减速,迟迟不肯驶入站前广场检查区域,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当民警将车辆拦截,准备蹬车检查时,乘务员立即保证说车辆绝不超员,并阻挠民警登车。民警一再要求下,驾驶员不得不打开门,经检查该客车核定载客人数43人,超员2人。通过广泛报道查处的违法行为,有效震慑犯罪,消除安全隐患。
【122交通安全宣传日,让小学生走进高速警营,把安全带回家】
12月2日上午10时,在连霍高速洛阳站,洛阳高速交警大队新配发的流动执法车吸引了孟津县朝阳镇刘寨小学师生的浓厚兴趣,他们应邀来高速交警大队参观学习。首先,师生们来到高速交警指挥中心参观,当看到监控大屏上显示的违法停车镜头时,小学生好奇的向民警提问,民警以新鲜案例为切入口向同学们介绍高速交警的日常工作和高速公路常见交通违法行为。随后,同学们来到流动执法车,听民警讲解车内设备仪器的功能和使用。同时民警查车的过程也让同学们全程观看,师生反响良好。
【俩两岁“萌娃”闯高速,交通安全日河南高速迎来最小交通参与者】
12月2日临近傍晚,正值全国交通安全日,在一片疾驰车流的喇叭声和刺耳的刹车声中,京港澳高速安阳段迎来两个淡定的两岁“萌娃”,两人在超车道上玩耍打闹,不时用好奇的眼睛看着身边的疾驰而过的避让车流,感觉很“好玩儿”,却把执勤的高速交警和过路司机吓坏了: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高速交警及时将两“萌娃”抱上警车,多方寻找,找来孩子的父母将“萌娃”平安接回家。通过广泛宣传,提示群众危险驾驶不仅是驾驶人的事情,更是每个交通参与者都需要关注的事情,只有携起手来,才能真正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在高速公路站口、服务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
为了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商丘高速交警等全省高速交警支(大)队在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开展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倡导群众向危险驾驶说“不”,提示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以上“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受到媒体广泛关注,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文明网、河南卫视、河南日报、大河报、东方今报、河南商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发稿200余篇,社会宣传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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