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商丘交警高速大队根据省总队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高速公路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明确整治重点。大队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定为,群众举报的涉嫌套牌假牌机动车、遮挡和污损号牌机动车,长期在辖区内行驶的悬挂外地车号牌的机动车,多次补牌补证、未粘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违法记录多且未处理的机动车,依法查处一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人,查扣一批使用套牌假牌。此次行动突出重点以及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和报废的机动车,集中破获一批制作和贩卖假牌假证窝点。
二、摸底排查源头,强化专业查缉。大队积极加强同沿线派出所、交警队和属地刑侦、车管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建立联络、查询、查缉联动机制,对存在重大违法犯罪嫌疑的,坚持一查到底,追根溯源。开展多警种、多途径、大范围、全方位的清理、整治行动,发挥部门联动合力,充分保障查处的力度、范围和效果,形成严密的区域防控网络。一是严厉查处假牌假证,深挖一批制假造假窝点,打击一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嫌疑人。二是严厉查处套牌、挪用号牌,深挖一批偷逃国家规费行为。三是要加强与刑侦部门配合,严厉查处盗抢机动车,深挖一批盗抢团伙。四是通过查走私机动车,深挖一批走私团伙。此外,要充分发挥涉牌涉证查缉能手的作用,组织成立查处套牌假牌执法小分队、查缉小组等专业化队伍,针对本地区套牌假牌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采取定点及流动查缉的方式和方法,机动灵活开展查缉行动。
三、积极组织宣传,营造声势氛围。大队为使活动有效开展,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播放光盘、散发材料等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危害性,在收费站口、服务区明显位置、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业务的窗口,张贴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标语,印发宣传单向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时间,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检举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为排查清理和专项整治营造声势和氛围。
四、加大查控力度,从重从严处罚。一是路面执勤民要根据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车辆上路行驶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加大对重点时段、路段和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二是事故处理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认真查验机动车,严格核对机动车及其牌证等信息,从中发现和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违法行为。三是发挥科技优势,利用全程电子监控、公路卡口监控等技术设备,实现与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协查通报系统信息的自动关联比对,有效截获违法嫌疑车辆。四是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企业、学校、社区、村庄和停车场等场所进行重点排查,梳理多次补牌补证、交通违法记录多却未处理的机动车等重要嫌疑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经审核后录入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建立健全查缉数据库。五是从严查处,从重处理。对查获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收缴牌证;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的以及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不按规定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对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查扣车辆和处罚,并督促补办相应手续;对非法拼(组)装和报废车辆,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并将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对发现的嫌疑车辆和驾驶人需请异地协查的,通过协查通报系统及时通报给相关省级和地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排查涉案车辆在本地的行驶信息,组织民警加强路检路查。
五、实施举报奖励制度,扩大社会群众有效参与。高速大队向社会公布了接报案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制定了奖励措施,鼓励社会群众举报制造套牌车辆、制造假牌假证的窝点以及销售、使用套牌、报废、无牌无证机动车和挪用、伪造、使用假牌假证的人员,经查实的,给予举报群众一定奖励,通过广大社会群众有效参与,进一步扩大打击战果。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