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上午,信阳高速交警支队息淮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识破驾驶员找人“顶包”的计谋,找到“真凶”,妥善处理了一起侧翻事故。
当日上午10时许,信阳支队息淮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息淮高速公路37KM+400M处有一五菱宏光车发生侧翻事故,无人员伤亡。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处置,在现场对车上人员进行询问时,一李姓中年女子声称车是她开的,并向前来处理事故的民警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随后,民警将李某和随车其他人员带至大队进行问询,当事故处理民警要求李某自行书写陈述材料、交代事故发生原因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李某却反复推脱不愿意写,于是,事故处理民警在李某口述下写好了整个事情经过准备交给李某签字确认。
就在此时,一旁的蔡某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就在蔡某走出办公室通话的时候,民警听到蔡某压低声音告诉保险人员称发生车祸当时是自己在开车。蔡某声音虽小,但还是让民警听到并引起民警的注意。
待到蔡某挂过电话后,事故民警再次对李某、蔡某两人进行询问。民警了解到事故发生前,该车曾在大广高速白店停车区停车换过驾驶员,之后便再没有换过驾驶员,掌握了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立即通过事故地点和白点停车区之间的高清摄像头查看当时的驾驶人员。最后,民警通过卡口系统找到该车经过卡口时的照片。
最终,在清晰的照片面前,蔡某终于承认了事故发生时是她自己开的车,而之所以找李某顶包,是因为她曾听朋友说过驾驶证未满三年不得驾车上高速公路。但实际上,蔡某的驾驶证早已过了实习期,并不存在她所担心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驾车上高速的情况。
最后,考虑到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蔡某疲劳驾驶造成事故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主动“顶包”的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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