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15时32分,一辆车号为皖K的小型货车在交完费后刚出站不久,货车的左后方突然起火冒出浓烟,该车驾驶员在发现情况后立即停车查看。这时,正在该处执勤的民警发现车辆起火冒烟后,也立即上前去查看火情,并向该车驾驶员询问情况。
经勘查,民警发现,该车起火燃烧的地方是车辆左后方的车轮胎发出,而且火势有继续蔓延的趋势,于是民警迅速开展灭火行动。
一方面,民警立即在现场划出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和其他车辆入内,并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火情蔓延。另一方面,在收费人员的配合下,用收费站广场的水对起火部位进行喷射。在经过民警用水对车辆起火部位的持续喷射后,火势被控制住,并逐渐减小直至熄灭。民警随后对起火部位进行清理,确认没有余火。
经调查,皖K车辆起火原因是由于天气炎热,该车连续行驶过程中造成刹车片温度过高从而引起轮胎燃烧而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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