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6时许,一大队副大队长李继,民警于志略、常文校、王鑫在大广高速公路滑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设卡检查时,一辆豫J牌号的白色厢式货车走走停停,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当被问到车上所载货物时,驾驶员胡某吞吞吐吐,于是民警要求其将车厢打开检查。当胡某极不情愿的打开车厢后,民警发现里面竟然满载着成箱的烟花爆竹。民警要求胡某出示公安机关批准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手续,胡某无法出示任何核发手续。
经查实,该车共运载鞭炮140箱,可该车前后无任何危爆品标识、无灭火消防器材、无押运员、无公安机关批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罚后,民警依法将案件移交至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提醒: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有危险品运输《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并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能运输。驾驶员胡某系非专业人员,对于烟花爆竹的装卸、运输和应急处置等都没有接受过培训,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喜庆的烟花爆竹将会变成危害生命的“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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