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确保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 103号)要求,一支队按高速交警总队统一要求和部署,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一支队7月14日迅速召开辖区内禁行黄标车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会议。自2016年7月15日零时起,禁止黄标车在本辖区内通行。
此次专项活动按照总队统一部署由高速交警一支队教导员刘建军牵头,航空港卫视对黄标车治理专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高速交警一支队充分利用稽查布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并采取和收费站联合行动的方式,多措并举,安排两个勤务大队在薛店新郑两个站口分点对黄标车嫌疑车辆进行检查。在本辖区内全面开展黄标车限行、禁行工作,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对违反规定驶入本辖区的黄标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 办〔2016〕103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收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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