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2日10时45分,在京珠高速新郑收费站,一支队副支队长孙艳坤带领民警在执勤时查处发现:豫A75270轻型货车,注册日期为2004年10月28日,检验有效期2016年4月28日,为黄标车种类,经公安网对比,无误。根据总队通知精神,对已达到淘汰、报废标准或逾期未检验的 黄标车辆进行暂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省条例》五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给予扣留机动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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