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确保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专门发布《通告》,从2016年7月15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禁止黄标车通行。8月2日,全省高速交警多措并举,全省联动,严查黄标车违法通行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新郑站严查黄标车】
【高速交警总队十支队民警在连霍高速沟赵站口严查黄标车】
【周口高速交警严查黄标车】
【高速交警总队总队长冯国文到六支队调研督导缉查布控系统查处黄标车工作】
(编辑:代月月 审核:杨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