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下午6时许,信阳支队光彩大队巡逻民警在执行巡逻任务巡逻至2306KM处时,发现一辆黑色奔驰牌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旁站了一个人,该车未开启警示灯,也未采取防护措施,只见驾驶员正在从后备箱里取出轮胎。
见状,民警立即停车靠边,将车停放在故障车后,并从车里取下反光锥桶在车辆外围处进行摆放并开启警示灯。随后,经询问驾驶员,民警得知,因车胎老化,车辆突然发生爆胎,导致无法行驶,更糟糕的是随车未携带修理工具。民警得知后,立即从巡逻车中取出工具和前来施救的人员一起帮助驾驶员顺利地换好轮胎。
最后,民警告知该车司机,出发前一定要做好车辆性能检查,定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同时指出他将停在高速上的危险性,并向他讲解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后,第一时间要开启警示灯,并按照规定在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架。该车驾驶员对巡逻民警的敬业精神和及时热情帮助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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