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客车违规载货乱象,消除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商丘交警高速大队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要求,自8月20日至9月6日在商丘境内高速公路集中开展查处客车违规载货统一行动,重点整治公路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班线客车严重超载载货和客车捎运危险货物违法行为。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统一行动,大队成立由汪华山大队长任组长,焦军民教导员为副组长,大队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客车违规载货统一行动领导小组。8月22日上午,大队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客车违规载货统一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制定统一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整治中,大队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面包车为重点车辆,重点整治违规载货及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上下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加强旅游客车24小时动态监管。
二、强化定点查控。大队要求,充分运用缉查布控系统、治安卡口、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平台,对客车实施全程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在连霍、济广、永登高速公路豫皖界、豫鲁界等省界收费站及连霍商丘站、永登永淮界、商登睢县西、商周柘城西等收费站,并在民权、夏邑、商丘东服务区等7个服务区,严格落实勤务安排,省际执法站实行24小时勤务,重点检查客车行李舱载货是否超过“行李质量标识”上注明的行李舱允许最大载重、是否装载危险货物以及客车舱是否装载货物。
三、强化动态管控。统一行动中,大队有针对性地调整勤务部署,特别是本次统一行动确定的早、晚重点时段,派出足够警力,并开展区域协作、联勤联动、错时勤务,全面加强巡逻管控,提高管控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路面巡逻与视频巡逻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视频监控资源,实时对道路通行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客车违规载货、违法上下客、违法停车等行为并固定证据,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在执法服务站组织拦截、查处。对公路客运车辆超过客车行李舱最大允许重量载货、客车捎运危险货物以及客车舱违规载货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进行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卸载转运,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四、强化宣传提示。大队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跨线桥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巡逻车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统一行动宣传标语;与电视台、京九晚报、商丘日报、商丘网等新闻单位及地方媒体协作配合,组织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现场曝光;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随时推送统一行动查缉信息,营造声势氛围。
五、强化执法规范。行动期间,大队领导分赴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带头参与集中统一行动,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集中统一行动取得实效。统一行动中,大队教育民警、协管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文明、规范、理性执法,杜绝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坚决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群众矛盾,树立商丘交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