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0日23时20分,九支队指挥中心接当事人刘某报警称:当晚20时30分许,在鹤壁服务区东区餐厅用餐后,将钱包遗失在餐桌上,民警吴瑞青、华磊立即出警。
由于当事人报警时间晚于案发时间近3个小时,因此民警鉴于案情的时效性,在赶往现场的路上与鹤壁服务区负责人联系说明情况并告知:“一定要将监控视频妥善保存便于调查。”
民警吴瑞青、华磊到达鹤壁服务区东区监控室,对报案人刘某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刘某系安阳人,出差返回途经鹤壁服务区用餐时将钱包遗失,钱包内有现金约3000元,身份证、信用卡、出差票据、医保卡、车钥匙等物品,刘某当时未发觉,一直行驶至安阳才得知钱包丢了。为了缩短办案时间尽快找到“拾金”者,民警将监控视频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逐一排查,一会儿快进、一会儿回放......这样反复了无数次最后锁定目标嫌疑人为一名男性,监控视频显示,这名男性目标嫌疑人拿起钱包后神情慌张迅速走出餐厅,随后乘坐一辆河北牌照比亚迪轿车离开。天色晚,车牌号有两位看不清楚,这无疑又增加了办案难度。这时已是凌晨1点钟,民警向刘某肯定地说:“我们不会放弃一丝希望,你们夜宿服务区或者回安阳等消息即可。”
民警顾不上休息,回支队后通过调取卡口视频对嫌疑车辆车型、号牌逐个比对,经调查:最终确定“拾金”嫌疑人所乘坐车辆车牌号;民警与该车车主电话联系多次均无人接听,又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上述情况,如果属实请回支队报警电话。随后,有一个陌生号码打了进来,说捡到一个钱包,并愿意物归原主。
刘某打来感谢电话:“感谢高速交警的同志们,我的钱包已找回,钱包内的物品无缺失,平时工作比较忙,如果丢失光是补办各种证件都要花费不少的精力。”谢谢你们为我们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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