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5日上午8时15分,新区大队民警在站口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远远的就看见一辆豫S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从收费站口驶出,总想避开民警所在的道路。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并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车具有超员的违法的行为。民警对其超员人数进行了核实,该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民警按照相关条例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其客车超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对他人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司机吴某表示以后一定不会超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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