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因车辆追尾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全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商丘交警高速大队在商丘高速公路组织开展“亮尾、降速、防疲劳、除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货车尾部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灯光不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反禁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纠正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夜间动态和静态行车安全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具有冬季季节特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一、“亮尾”,加强货车安全行车整治。大队加强夜间定点检查力度,每个执法站配备专用水桶和拖把,对每日22时以后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货车尾部反光标识被污垢遮挡的,在处罚后责令其自行擦拭干净;发现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反光膜损坏以及尾灯不亮可以及时修复的,要求驾驶人当场修复,无法及时修复的,在处罚后责令其驶离高速公路,或者由执勤民警就近带离高速公路。在路面巡查中,发现货运车辆存在上述问题的,应积极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并予以查纠。
二、“降速”,严格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大队利用固定测速与流动测速相结合、定点测速与区间测速相结合、路面巡逻与主线安全检查站查处相结合等方式,整合警力和设备资源,集中整治超速违法行为。及时将相关违法数据导入综合平台,确定专人值守系统报警终端,现场拦截查处违法车辆,切实增强反超速执法的震慑力。遇有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通行的,应积极采取限速管制措施,及时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通过路面可变情报信息板发布限速信息;冰雪、雾霾天气限速信息按照相关法规、工作预案发布,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控制行车间距。
三、“防疲劳”,多种形式严防疲劳驾驶。大队结合亮尾、降速行动,对夜间进入高速公路的轿车、货运车辆进行“防疲劳”提醒。同时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检查,发现车辆驾驶人有疲劳迹象的,责令其驶离高速公路或者在站口安全区、服务区停车休息。继续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凌晨禁行措施,对路面卡口抓拍到的违反凌晨禁行规定的车辆,通知车主、驾驶人在3日内接受处罚,并对该车所属运输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加大午后、凌晨等疲劳驾驶多发时段的路面巡查,或在重点路段的安全位置设置重点值守岗,通过警灯、警报器、高音喇叭、车载电子显示屏、跨路电子显示屏等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警示,发现车辆存在低速行驶、曲线行驶等有疲劳驾驶嫌疑的车辆,应警示或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在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后责令其在安全区域或服务区停车休息。
四、“除患”,排查整治冬季安全隐患。大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辖区桥梁、互通立交以及急弯、长下坡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逐一进行排查,检查警示标志、警告标志、轮廓标、视线诱导标、可变情报信息板、视频监控等是否存在陈旧、破损、污损、故障现象,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发挥其在雨雾、冰雪天气条件下应有的交通安全防控作用。针对新开通的商登、济祁二期等路段,要针对道路的实际运营情况,排查确定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协调道路经营单位增设相关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交通环境。针对今年可能出现的“冷冬”现象,督促道路经营单位提前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及装备,做好铲雪除冰物资准备,全力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多车追尾相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