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大货车行车途中突然变更车道,刮蹭后方一辆轿车致使轿车损坏后,竟然选择了肇事逃逸。商丘高速交警借助行车记录仪影像资料和高速公路监控资料,最终查出涉嫌肇事逃逸车辆。12月24日上午,历经半个月的调查走访和耐心劝投,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驾驶员张某,来到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投案自首。12月26日,肇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张某为自己的一时“侥幸”行为,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随意变更车道,肇事大货车刮蹭后方轿车
2016年12月8日下午3时05分许,该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杨兵、张一、陈鹏等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济广高速公路387公里处东半幅有一辆皖SL86**牌照的“别克”轿车被一辆大货车刮蹭,大货车已经逃逸。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别克”轿车紧挨着护栏,车子右侧后门及后视镜已经损坏。经询问,司机邱某是山东省汶上县人。邱某受到事故惊吓语无伦次,身体颤抖。“大货车突然变更车道,幸亏事故中操作得当,否则我将车毁人亡”,邱某愤怒不已,不停地向民警诉说。问邱某货车特征,他只记得是一辆裹着绿色帆布的货车,没看清车牌号。民警一面实施事故勘察,一面抚慰受惊吓的邱某。
查看行驶记录仪,顺藤摸瓜揪出肇事“真凶”
现场除散落轿车碎片外,没有遗留任何肇事车辆痕迹。幸好“别克”轿车装有行车记录仪,民警迅速查看录像资料。多次观看后,民警发现货车是裹着绿帆布的半挂大货车,车牌号为冀RS3**。民警通过这一的线索,在勘查完现场后,顾不上休息,驱车赶到济广、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等收费站监控室,调取过往车辆信息,逐一排查比对。经过耐心查找,杨兵发现沧州市某运输公司两台同类型车辆同一时间在济广高速商丘境内路过,其中一辆涉嫌交通肇事。民警通过挂车车牌,查找主车信息,后辗转多次联系两台货车车主,起初车主均否认发生过交通事故。后来,民警多次与两台货车车主进行联系,耐心讲解法律政策,终于得到车主的配合。车主愿意陪着肇事司机到大队投案自首。
选择逃逸,肇事司机付出沉重代价
12月17日上午,肇事司机张某来到大队,承认与小轿车刮蹭后肇事逃逸的事实。张某告诉民警,那天下午,他驾车感觉与他一起同行的前方货车速度慢,就在行车道加速变换车道,从超车道内超越前面货车。可是,车头刚转到超车道时,突然发现车后保险杠和左边后轮位置有一辆小轿车在超车道上行驶。在轿车和货车之间滑行过程中,他感觉车子轻微碰了一下。超过另一辆大货车后,他在距离超车地点的前方约有160米的应急车道内停了车。“即使碰了下轿车,估计也没有啥大事,就算小车有啥事,也怪不能怪自己”,张某心想。看了看,发现他的货车尾部没有任何碰撞痕迹,张某驾车继续前行。
12月26日,经过民警调解,肇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在赔偿邱某车辆损失3000元后,再赔偿邱某误工、精神损失等费3000元。虽然邱某的货车缴有全险,因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张某涉嫌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其A2驾驶证被暂扣,面临降级;此外,张某因随意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又被罚款200元。拿到罚单,尤其驾证降级的处罚,张某捶胸痛哭不已。对于此起事故,民警杨兵分析说,此起事故本属于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很容易协商解决;然而,张某一时“侥幸”,涉嫌肇事逃逸,后悔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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