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大意酿成过失,可能害人害己。安徽省宿州市驾驶员刘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在连霍高速公路夏邑服务区倒车时观察不周将一男性老人撞伤驶离事故现场,老人后因医治无效死亡。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事故民警通过查找千余过往车辆监控录像,锁定肇事嫌疑车。经过反复规劝,交通肇事人刘某归案并承担了交通肇事的责任,该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历经半月被侦破。4月10日,随着刘某赔偿受害人损失到位,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郑大燕介绍,3月9日12时35分许,在连霍高速公路夏邑服务区内,一名行人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人受伤,生命垂危,车辆驶离现场。接警后,他和事故民警王勍、协警孙洪涛迅速赶到现场,并将事故情况向大队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事故现场中心位于服务区广场区域,仅有一片血迹,未发现任何痕迹和散落物,被撞行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走访了解到,被撞行人为夏邑县曹集乡老人,今年78岁,送到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然而,现场没有目击证人、肇事车辆也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线索。无疑,这又是一起棘手案件。老人被撞身亡,民警深感责任重大;困难面前,民警没有退缩。郑大燕等人当即调取周围监控录像,查找肇事车辆蛛丝马迹。由于监控距离现场较远,监控画面只能显示出过往车辆的大致轮廓,看不清车辆的牌照及车辆标识。按照大队领导的指示要求,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去医院查找死者身份情况,另一路调取案发前后现场、沿途卡口及各收费站的上下道监控图像。按照车辆的驶离方向,排查一千多台车辆后,发现监控卡口中两辆嫌疑车辆。通过调取两辆嫌疑车辆的上下站记录及沿途监控图像,基本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车牌号为皖F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随后,办案民警与该车所有人联系,以车找人,得知肇事车辆及驾乘人员已在一千公里外的宁夏某地。在办案民警的反复规劝和政策攻心下,嫌疑肇事司机刘某于3月11日22时许,将嫌疑车辆带到高速大队。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刘某对其驾驶车辆在事发服务区现场倒车时,对车后情况观察不周造成人员伤亡的事实供认不讳。3月22日,刘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拘留7日后予以取保候审。在民警的多方协调下,4月10日,受害人家属得到赔偿,该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