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5日,开封高速支队民警查获一起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及时排除隐患,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下午17点左右,一辆车牌照为鲁R56X**的私家车行驶至南苑收费站口处,看见民警查车车速明十分缓慢,似乎不敢再向前行驶,我队民警凭借多年查车经验,察觉此车有异,立刻上前拦停该车,执勤过程中让该司机出示相关证件,但司机多次狡辩,迟迟不报自己真实信息,经过民警耐心教导后,询问得知,司机姓赵,驾车从山东菏泽而来,没想到会在这里被民警查处。经查证,赵某所持C3驾驶证,只能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但赵某却驾驶一辆小型汽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属实。民警对赵某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一番严厉批评教育,而赵某也将要面临记12分,罚款200-2000元,可并处15日以内拘留的处罚。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