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教育培训经常化。支队以规范事故处理工作现场会议为契机,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将所看、所学做好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结合辖区事故特点狠抓民警自身业务培训和岗位能力培训,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分析、对事故现场图的“找茬”,对当事人询问笔录的“挑错”等,从细节入手,规范事故现场图的制作和提高民警的询问技巧,提升民警对事故处理的熟知程度。
二是事故勘查规范化。支队一方面规范办案民警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检验和鉴定等证据收集工作,确保证据确凿充分、合法有效。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办案,杜绝随意执法现象发生。要求民警在事故现场勘察阶段树立强烈的岗位责任意识,树立把工作搞好就是对当事人负责的思想,在勘查现场时,做到仔细勘查并适时扩大勘查范围,切实做到察无遗漏、不留死角,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是责任认定程序化。支队坚定不移地落实办案公开原则。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由办案民警提出意见,集体讨论研究,领导审批;对责任认定意见不一致的,以及重特大事故、疑难事故,由分管领导和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共同研究、反复揣测,必要时报请支队进行审查复核。同时对辖区发生的每一起事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登记备案,对每一个环节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责任认定规范、办事程序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