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濮阳高速交警依托濮阳收费站查获一起小型汽车未悬挂号牌上高速行驶的严重违法行为。
9时40分许,高速大队一大队在大队长刘怀民的带领下,依托濮阳收费站开展每周二、五的集中查处行动。行动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无牌的白色小轿车刚刚驶出收费站口,该车未悬挂号牌,且前档玻璃上未摆放临时号牌。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要求驾驶员侯某提供临时号牌和驾驶证,驾驶员侯某说话吞吞吐吐,不能提供临时号牌,执勤民警王警官根据工作经验详细的对侯某进行了询问,原来侯某承认自己有车牌,为了逃避高速上的电子监控测速抓拍故意将号牌拆下,随后民警在车子的后备箱内找到了该车号牌。侯某称心里上也是有侥幸,觉得不会被民警查获,现在感到非常后悔,一再保证绝不会再犯错误啦!
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侯某进行了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告知侯某在15日之内到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学习考试,并将车牌进行加固,今后行驶过程中要以自身安全为重,切忌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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