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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高速j交警强化措施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和管理
2017-06-02 21:10:03  作者:刘传海  来源:自创  浏览次数:157  文字大小:【】【】【
  •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规范执勤执法言行,防范和减少因执法造成的投诉、复议和诉讼,消除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民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商丘交警高速大队强化四项措 ...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规范执勤执法言行,防范和减少因执法造成的投诉、复议和诉讼,消除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民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商丘交警高速大队强化四项措施,加强和规范执法同步记录工作,确保其在执勤执法中发挥最佳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大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执法规范化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和有关规定,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通过现场开展警示教育及典型案例分析,要求全体民警切实增强自身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要求佩带记录仪,明确了执法记录仪“一线必配、处警必带、执勤必用、过程必录、信息必存、问责必查”的六必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信息采集、存储和调取、查阅流程。将执法记录仪应用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并与基层单位、民警个人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全力提升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为确使每位民警能熟练操作使用执法记录仪,大队多次组织民警对现场执法记录仪操作使用技能进行培训,采取定期培训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体民警高度重视执法记录仪操作技能的学习,将其作为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人人会操作、会录入。大队要求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必须按照规定佩戴现场执法记录仪;民警在上岗前要提前检查仪器,看电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正常等,对出现故障的记录仪要及时申请更换,并做好记录;执勤民警在查纠、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前应开启记录仪,要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只能记录与执勤执法活动相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录存与警务工作无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录存涉及他人隐私的音视频资料,严禁外借非警务人员;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记录内容。
    三规范使用管理。工作中,在处理突发事件、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充分发挥现场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的作用,完善录音录像资料,夯实证据基础,真正做到对违法行为,全过程拍摄取证,记录完整的音像资料,固定证据,防止当事人非正常举报投诉和无理取闹,提高执法工作震慑力和公信力。
    四、开展督导检查。大队要求执法记录仪单位负责人负责发放管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要做到发放有台账、领取有签字;要求执勤人员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损坏,要严格按照要求佩戴,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规范使用,严禁随意拆卸和随意删除。大队通过查看记录,到执法一线检查、取证时执法记录设备佩戴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对各中队执法质量进行检查评比时,把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以及音像资料保存情况作为检查内容,凡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擅自删除留存音像资料或音像资料保存不全、损坏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