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高速支队6月10日-12日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统一行动。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本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畅通,加大工作力度,严查严处。
6月11日下午15点,我队民警在豫鲁省界收费站查获司机刘某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当时,我队民警正在严查过往车辆,将车牌号为鲁R91W**的私家轿车拦下例行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驾驶员下车将其证件交由民警进行查证。经公安网信息核查,司机刘某驾驶证状态信息不符,其行为涉嫌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核实司机刘某身份信息,发现刘某自身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对刘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此外,民警依法对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依法对刘某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当天下午17点56分,我队民警接连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民警在豫鲁省界收费站处拦停该车(豫A32Z**)进行检查,在要求司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司机当时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可以提供其它证件信息证明。民警拿着司机拿出的证件进一步核查。经公安网查证得知:司机李某的驾驶证状态为超分暂扣期间,禁止驾驶机动车属无证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李某也认清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深知自己驾车将造成巨大安全隐患,表示认真接受处罚,并好好吸取教训。随后,民警对李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在此,开封高速支队警示:无证驾驶人员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容易造成各种违法行为,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还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切记杜绝无证驾驶,遵章守法 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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