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3日晚上21时许,固始大队值班民警朱久明带领辅警在沪陕高速豫皖界公安检查站开展第二次夜查统一行动时,检查发现豫S6****客车车厢内违反规定装了货物和电瓶车,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扣留了相关证件进行调查处理。
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因为车上乘客少,为了多挣运费,便私自带货。值班民警对驾驶员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驾驶员安排了车辆对货物进行了卸货转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元的处理,并抄告了其所在的客运公司,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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