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日,开封高速支队民警在豫鲁省界检查站查获一起准驾不符严重违法行为。
上午11点30分,开封高速支队民警正在豫鲁省界收费站口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及时消除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此时,一辆大客车满载乘客缓慢行驶至此处,我队民警立刻上前拦停该车进行例行检查,司机是一位30岁左右的男子,民警要求司机出示证件,司机称自己未携带证件,忘到家里了。经民警询问司机高某驾驶证为B2证件,并不具备驾驶这辆大客车的资格。经我队民警在公安网进一步核查信息,发现高某确有驾驶证,只不过为B2驾驶证,并无驾驶大型客车类型的A1证件,其行为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据核实调查,高某确实未考取驾驶大型客车需要的A1证件,高某本人也并未料到会在站口被民警查到。随后,民警对高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考虑到车内乘客的安全。立即让高某找到另一位具有A1驾驶证件的司机驾驶客车,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高某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记12分、罚款200-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在此,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争当文明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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