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濮阳高速交警一大队王警官在大广高速豫冀界收费站执勤时,通过卡口测速设备在大广高速1775公里处发现皖L5***超速,执勤人员立即在豫冀界收费站拦截该车。王警官要求驾驶员沈某出示驾驶证,沈某各种说辞拖延时间。在民警再次要求下,最后还是把证件交给王警官,王警官打开一看,发现照片不是本人,经详细询问,他终于承认了不是自己的驾驶证,是偷拿亲戚的驾证。
原本司机沈某是有驾驶证的,但在2010年驾驶证因交通违法被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被吊销了,为了继续开车,他竟敢使用他人驾驶证继续开大客车。王警官表示,沈某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交通法规,沈某被处于15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使用他人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150元;驾驶车辆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罚200元罚款,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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