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高速交警支队息淮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执勤点稽查期间,查获一起违法记分到达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有效的保障了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
6月25日,八大队民警在淮滨收费站对一辆信阳牌照的白色宝马轿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神情慌张,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车驾驶员只拿出了行驶证,并说驾驶证没带,当民警表示可以查询驾驶证时,该车驾驶员陈某左右推脱,不肯说出身份证号码,在民警的在三要求下,该车驾驶员陈某拿出身份证,经民警查询,陈某已累计记分19分。此时另执勤民警想不到的是,陈某拿出厚厚一沓现金塞给执勤民警,求执勤民警放他一马,执勤民警严词拒绝,并对陈某的这种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对驾驶员陈某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违法记分到达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这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处罚完毕后,执勤民警告知陈某尽快去当地驾考部门进行满分考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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