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上午11时许,商丘市公安局高速交警大队十一中队中队长李春带领民警在永登高速永亳界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时,发现一辆豫B牌照轿车十分可疑,随即引导其靠边停车并对车辆及车内人员进行检查。当中队长李春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配合检查时,驾驶员声称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李春利用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该驾驶员身份,该男子极力不予配合,一会报他人的身份证信息,一会报已经注销的身份证信息,就是不报真实姓名。刚开始,民警怀疑该男子没有驾驶证,明确告知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将被予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迫于压力,该男子报出了真实身份信息,经过查询,他有驾驶证,状态正常。这更让民警纳闷了,既然有证为什么又要遮遮掩掩,难道有其他问题?中队长李春随即在全国在逃人口信息网输入其身份信息,果不其然,该男子是一名刑拘在逃嫌疑人。
经查,该男子叫张付胜,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籍贯河南省通许县。2014年5月20日,张付胜夫妻通过在通许县某二手中介公司工作的马某将郑州市的一处房产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郭某,双方在该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2015年8月10日,郭某发现张付胜夫妻卖给他的房子在2013年5月份已经被郑州市某法院强制扣押,判给他人。2015年8月份通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对其立案侦查,网上通缉。
真是天网灰灰,疏而不漏。商丘市公安局高速交警大队省界检查站的全体民警不畏酷暑,坚守岗位,一直在行动,为的是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的是辖区的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商丘市公安局睢阳分局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