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总队事故案卷质量讲评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吸取事故处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近日,一支队召开事故预防工作专题讲评会,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事故处理工作。张松支队长、陈承坤副支队长及事故处理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会议。
会上,全文传达了吕总的重要讲话,学习了王惠民书记通报的事故案件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和周杰副总队长就事故处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支队事故处理工作,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事故处理工作。
支队强调,一要各司其职,强化担当。支队主要领导、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副支队长、大队长要切实履行职责。支队长是本支队事故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支队长是事故处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严格按照部局、省厅和总队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审核、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本支队事故处理工作公平、公正、文明、理性、规范、客观。二要严格程序,规范办案。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严禁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该送达的鉴定意见、事故认定书,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送达;该报请支队领导审批的,必须严格审批,严禁违反规定程序、违反规定权限办理交通事故;事故处理过程,必须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三要严明纪律,廉洁履职。严禁民警与事故当事人及停车场、修理厂等有私下往来。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总队《六项规定》等相关规定,严禁以权谋私或有其他影响公平、公正处理事故的行为。四要抓紧整改,完善提高。支队要按照总队的检查方式,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整改完善,消除隐患,以案促改,加强培训,提高民警的能力素质。五要不忘初心,认真履职。支队上下要统一思想,齐心戮力,切实将工作重心调整到事故预防工作上来。要全力以赴,只争朝夕,深入开展“三个不发生”创建和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争取以最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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