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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高速交警支队光彩大队三项举措加强民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
2017-08-22 16:52:4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07  文字大小:【】【】【
  • 为提高民警战斗力和个人防护能力,光彩大队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警用装备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民警依法正确使用警用装备。 一、规范管理。一是采取全警配备原则。大队全体民警全部配齐必配装 ...

为提高民警战斗力和个人防护能力,光彩大队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警用装备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民警依法正确使用警用装备。

一、规范管理。一是采取全警配备原则。大队全体民警全部配齐必配装备和警务装备包,包括手铐、伸缩警棍、强光手电、水壶和辣椒水等。目前,大队所有民警已全部配发到位,配发比例达100%。二是严格保管原则。大队办公室对下发的每一件装备都按照编号登记造册,大队规定单警装备只能专用于执勤,非勤务工作和办私事严禁使用,不准将装备私自借给他人使用。随车配发的装备由当班民警负责检查保管,确保装备完好、齐全、有效。三是先训后用原则。单警装备下发后,大队都开展了单警装备使用培训,让民警温习警棍、手铐的使用规范,确保民警在巡逻、执勤时规范使用单警装备,并详细规定管理使用中的过错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

二、严格使用规定。大队对单警装备使用条件作了进一步严格规定。一是处置群体性事件慎用。从避免加重对抗情绪、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的角度出发,大队要求民警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不得佩戴杀伤性武器,对辣椒水等也要慎用。二是处理投诉时慎用。如有群众投诉,为展示民警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增进群众了解,民警禁止携带手铐、辣椒水等杀伤性武器。三是执行警卫任务禁止配戴警棍和手铐,确保警卫活动和警卫对象绝对安全。

三、引导民警正确大胆使用装备。针对少数民警不敢使用、不愿配戴装备的现象,大队为此专门召开会议,鼓励民警正确大胆使用。大队要求民警在上路执勤或执行接处警等勤务活动时必须携带警用装备,提高安全系数。白天执勤必须着多功能腰带、佩戴手铐、警棍、催泪喷射器、急救包,夜间执勤还须佩戴强光手电。二人以上民警着装佩戴单警装备执勤执法,应着装一致,保持良好警容风纪。巡逻车必须随车携带防弹头盔、防弹背心、指挥棒、干粉灭火器、停车牌和反光椎桶。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防卫时应当使用防割手套等防护装备,也可以使用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等警械。民警使用单警装备后引起投诉或纠纷时,大队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取证,妥善处置,保护民警使用单警装备积极性,打消民警顾虑。此外,大队对民警的单警装备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装备是否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