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9日20时许,固始大队值班民警张坤带领辅警在沪陕高速豫皖收费站执勤点执勤,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浙C****有意躲避检查,执勤人员迅速将其拦截,发现该车驾驶员刘某为实习期上高速,且未有三年以上驾龄人员陪同。
驾驶员刘某也承认了其违法情况属实,值班民警耐心的对车辆的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进行了罚款200元的处理,并告知其在最近高速出口驶离高速,没有三年以上驾龄人员的陪同下不得上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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