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18时许,省高速交警九支队指挥室接一当事人报警,称其不满十六岁的女儿离家出走,失去联系,请求出警助其找回女儿。
经了解,母亲8月22日晚上接到女孩发的信息称其要去外地打工,次日母亲到女儿所在学校找人,不见人影后从同学口中得知女儿从郑州出发去外地,母亲随即报警,经过派出所民警在客运中心查看监控得知,其女儿于8月23日下午乘坐一辆车牌号为豫XXXX的大巴车,据车上行车轨迹显示,车辆北上途径鹤壁境内。
此事可能是两种情况,一是该女孩可能涉嫌被拐,二是与家人赌气离家出走。警情就是命令,九支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一边安慰母亲不要着急,一边根据报警人提供的大巴车车牌号,从公安网调取该车登记信息豫大巴车司机取得联系。
经了解,该车上确有一个女孩特征与失联女孩相符,且女孩身边还有一个年龄相符的男孩,俩人一路有说有笑,像是一对情侣,顿时让民警悬着的心着了地,也排除了女孩被拐骗的可能。据此判断,此时可能是一起离家出走的偶然事件,不是拐骗的犯罪行为。
下午17时30分许,该大巴车从鹤壁下站接受检查时,民警发现了二人,并将女孩和随行男孩及他们的行李一齐带下车,经核实该女孩母亲通过微信将其女儿近期照片及其身份证确定其正是当事人报警要找的女孩。
经对二人分开询问得知,二人均为商水县人,确为男女朋友关系,正打算一块去河北打工,男孩未满十八岁,女孩未满十六岁。民警第一时间与女孩母亲取得了联系,告知其女儿很安全让她放心。
晚上20时30分许,该女孩的妈妈和亲戚一同赶来鹤壁接孩子回家。女孩见到母亲,一个劲的把母亲往外推,声称要跟张某某(女孩的男朋友)一块去河北打工。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解,女孩最终与母亲和好,并在鹤壁找好酒店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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