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本是美德,但是以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代价的孝敬是不可取的。
2017年9月3日晚13时左右,开封高速支队民警在南苑收费站口执勤时,例行检查一辆豫BKZ2**的小型轿车时,驾驶人张某下车接受检查时,酒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让张某做酒精测试,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77.7毫克/百毫升,张某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张某称岳父岳母要出门,需要送行,此时已经喝酒了,但想到要在岳父母面前好好表现,犹豫之下还是决定冒险开车,没想到被民警们查处。本想孝顺父母是好事,但是酒后驾车置交通安全于不顾,好事也变成了坏事。
开封高速支队提醒广大司机:酒后驾驶,风险极大,害人害已,望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的衷告,酒后开车心存侥幸万万要不得!切实做到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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