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8月30日晚16时左右,开封高速支队的民警,正在豫鲁省界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还查获了一辆橙色JEEP越野车,而轿车驾驶员,经核实属无证驾驶机动车。
在我队民警拦停该车,要求检查证件时,驾驶员刘某却支支吾吾拿不出驾驶证。民警拿着刘某身份证和行车证经过查询,并没有查出这名驾驶员驾驶证的相关信息。刘某一会儿说驾驶证已经考过但还没领,一会儿又说已经考到科目四,在民警公安网查出的证据下,最终承认自己根本就没有驾驶证。随后,民警教育刘某无证驾驶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没有掌握驾驶技术就驾车上路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给其它道路交通参与者埋下了安全隐患,自己不能再驾驶机动车,应把车子交给同车司机驾驶。由于驾驶人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王某进行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此,开封高速支队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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