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濮阳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中队长王艳军带领民警在在范辉高速豫鲁界巡逻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湘A80***拉烟花爆竹的危险品运输车。
据中队长王艳军介绍,19日9时30分左右,他和同事在范辉高速豫鲁界执勤,发现一辆集装箱的大货车,民警对其例行检查,驾驶员李某神色慌张,当其打开后备箱后,原来装在满满一车的烟花爆竹。经询问得知,司机名叫李振杰,男,35岁,山东省夏津县人,从湖南省浏阳市运往山东德州,没想到被民警查获,驾驶员立即向民警出示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民警告知其我辖区路段不允许危险品车辆上高速,且烟花爆竹运输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王警官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思想再教育并对其违法规定闯禁行,依法进行了记6分,300元的罚款处罚。
今年以来,濮阳高速交警支队持续加大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辖区交通秩序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对辖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重点管控,有效保障了辖区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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