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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EG2793大型客车车辆无有效灭火器,罚款200元,记0分。
2017-10-15 11:30:00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5  文字大小:【】【】【
  • #文明交通·安全伴您行# 【违法曝光台】2017年10月14日9时45分,冀EG2793大型客车在G4高速豫冀界收费站(K484+358M)处车辆无有效灭火器,罚款200元,记0分。高速交警温馨提示:请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