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15时40分,息淮高速淮滨收费站,民警张传胜带领辅警在对站口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豫S牌照小型轿车驾驶员李某提供的驾驶证已超过有效审验期,经公安网查询司机李某涉嫌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限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李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做出罚款800元的处罚。驾驶员李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遵守交规,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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