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日17时20分许,濮阳高速支队民警谢红哲在大广高速K1763公里处执勤,在对一辆小型汽车(车号豫QRA***)的驾驶员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出示的证件有些奇怪,通过网络查询信息对比,发现该证件信息与公安网登记信息不符,该驾驶员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上路。经过进一步查证,得知该驾驶员王某,河南省新蔡县人,驾驶证被吊销后在捡到的一本驾驶证上贴了自己的照片使用,以为能瞒天过海,没想到第一次“试水”,就被发现了。
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王某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王某当场表示悔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王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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