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息县大队民警张达带领辅警在站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无牌小轿车在收费站交费口迟迟不肯驶出行迹十分可疑,于是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贾某驾驶的车辆后面悬挂的有牌照、车头无牌照,民警仔细检查发现后备箱里有一块受损的前车牌(豫SCH***),驾驶员贾某称是自己的前车牌,因为2个月前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把前牌照撞掉了还没有来得及补回,一直也没抽出时间,以为没什么事,谁知还是被你们查到了,真是不好意思下次不会了,这就给装上。
最后,民警在教育批评的同时告知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对其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理,驾驶员贾某也表示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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