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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青年实习期独自上高速 高速交警巡逻发现依法处罚
2018-01-11 11:00:31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26  文字大小:【】【】【
  • 自2017年12月1日在辖区开展“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以来,安阳高速交警一大队始终坚持路面巡逻制度,加大站口执勤力度,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 2018年1月1 ...

自2017年12月1日在辖区开展“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以来,安阳高速交警一大队始终坚持路面巡逻制度,加大站口执勤力度,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

2018年1月10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一大队民警常文校带领辅警陈文亮、王帅巡逻至南林高速11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E*****的白色现代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且车辆后方未摆放警示标志。民警见状立即将警车停在该车后方,并打开应急双闪,下车了解情况。经询问,该车司机行驶途中突然熄火,之后试了多次但仍打不着火,遂停在应急车道内。在民警对其行驶证和驾驶证进行核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现仍在实习期内,且自己单独驾驶,无有经验的驾驶人陪同,车上也未粘贴实习标志。为确保其在等待抢险及其家人赶来之前的人身财产安全,民警迅速安排两个辅警在车辆后方摆放了反光锥桶,予以警示后方车辆。随后,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驾驶员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保证不再发生此类情况。最后,民警依法对其实习期上高速、实习期内未粘贴实习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能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如需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且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