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安阳市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在豫晋省界站执勤过程中,查处一起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内停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上午10时许,四大队中队长朱志强带领民警崔波,辅警王文良至豫晋省界站西1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咖啡色宝马车停在应急车道,未开启警示灯,也未在车后放置任何警示标志,非紧急情况下停车对过往的车辆造成极大地威胁,存在安全隐患。此时与宝马车同行的白色面包车也赶到了现场,四大队民警崔波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宝马车驾驶员进行了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剧增,每天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也难以计数。据了解,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内急”时随意停车,就地解决;更有甚者在应急车道停车是为了活动筋骨。在此民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不摆放警示标志,不仅违法,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将处200元,记6分的处罚;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将处200元,记12分的处罚。
那些随意在应急车道停车的司机也许还没有意识到,您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可能妨碍施救车辆进入、影响事故施救的进度,进一步增加路面的拥堵,间接地危害伤者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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