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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队“五个必须”加强施救企业管理工作
2018-01-23 07:36:40  作者:八支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94  文字大小:【】【】【
  • 春节临近,为规范清障施救企业的管理,杜绝清障施救单位出现乱收费现象,八支队“五个必须”加大对清障施救企业的管理力度。 一是各施救单位必须建立车辆、人员档案,车辆人员全部有照片,交支队备案。收费 ...

春节临近,为规范清障施救企业的管理,杜绝清障施救单位出现乱收费现象,八支队“五个必须”加大对清障施救企业的管理力度。

    一是各施救单位必须建立车辆、人员档案,车辆人员全部有照片,交支队备案。收费按当地物价部门的标准收取,并将收费标准上墙公布。支队指定专人分别负责施救单位的具体管理。支队每月组织各施救单位召开会议,点评上月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施救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当地工商、税务、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操作,完成施救作业后,必须向当事人开具国家正式的税票。事故调解赔偿三联单上必须有当事人对事故施救费无异议的签字后,事故调解民警才能结案。现金支取施救费时由办案民警监督。

    三是清障车驾驶员必须具有A2驾驶资格。施救单位上路清障必须有专人负责,施救人员持证上岗,上路作业必须穿统一服装着反光背心。

    四是现场施救情况必须列出明细表,由当事人签字,当场无法签字的事后补签,无明细表或当事人未签字的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结施救费。

    五是施救单位必须取得一定资质。施救单位的车辆、人员在上路前必须取得相关企业资质,企业资质由支队认定分三个级别,由总队统一认定。若在施救工作及收费中出现问题而引起发生上访、投诉和不良新闻曝光事件,经过查证属实的,第一次降低资质,第二次取消施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