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15时许,安阳市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付磊带领辅警在例行巡逻中发现,在南林高速K134处有一辆小型轿车在应急车道内停着,车后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开双闪,经了解该车属于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民警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付磊对其轿车司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耐心向其讲解了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车的危害性。该驾驶员向民警承认错误,并主动接受了民警依法对其罚款、记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专供工程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及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随意行车、停车极易引发事故,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停留在应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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